發(fā)布時間:2020-02-04 14:58:43 tom_plus

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(nèi)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,并對其內(nèi)容的真實性、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。
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董事會于2019年11月28日審議通過《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預案(第二期)的議案》,并于2019年12月4日披露《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(第二期)的回購報告書》,于2019年12 月10日披露了《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首次回購股份公告》,于2020年1月4日披露了《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》(詳見公司披露的公告臨 2019-102 號、臨 2019-105 號、臨2019-109號、臨2020-004號)。
根據(jù)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》中“回購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%的,應當在事實發(fā)生之日起3日內(nèi)予以公告”及“每個月的前3個交易日內(nèi)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”的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將公司回購股份(第二期)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:
2020年1月,公司未進行股份回購;截至2020年1月底,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股份 64,901,843 股,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 0.99%,購買的最高價為 2.09元/股、最低價為2.03元/股,已支付的總金額為133,713,099.47元(不含交易費用)。
截至2020年2月3日,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股份81,568,443股,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1.24%,與上次披露數(shù)相比增加0.25%,購買的最高價為 2.09元/ 股、最低價為1.8元/股,已支付的總金額為 163,712,979.47 元(不含交易費用)。上述回購符合法律法規(guī)的有關規(guī)定和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要求。
公司后續(xù)將嚴格按照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》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和規(guī)范性文件要求實施股份回購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,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。
特此公告。
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會
二〇二〇年二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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